中國消費者報深圳訊(記者 黃劼)5月28日,澳門消費者委員會、澳門金融管理局和澳門世界貿易中心仲裁中心簽署了《關於設立金融消費糾紛調解計劃的合作備忘錄》,自此,澳門的金融消費糾紛多一個處理渠道。
此次簽署的金融消費糾紛"調解計劃"合作備忘錄,是參考鄰近地區的金融消費糾紛調解模式,並結合澳門實際情況,由澳門消費者委員會、澳門金融管理局和澳門世界貿易中心仲裁中心三方商討設立。澳門金融管理局許可的金融機構都是"調解計劃"的成員。"調解計劃"主要覆蓋申索額不高於100萬澳幣的金融消費爭議,而且是投訴人首次知悉其損失日起計兩年內提出的調解請求。
據悉,該"調解計劃"將來會與粵港澳大灣區城市進行對接,並與大灣區城市的仲裁及調解機構簽訂協議,屆時可涵蓋整個粵港澳大灣區金融消費糾紛的調解服務。
責任編輯:游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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Orignal From: 澳門消委會等3機構簽署合作備忘錄 調解金融消費糾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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